汶川县司法局积极融入县综治中心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

发布时间:202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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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汶川县司法局按照县委政法委统一部署,积极融入县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选派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精干力量常驻县综治中心。入驻以来,派驻人员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从释法答疑到调解确认,全链条参与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努力为平安汶川、法治汶川建设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高位推动,派强用好驻点力量。县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实体化运行工作,将其作为服务全县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专题研究派驻工作,明确分管副局长牵头协调,选派2名业务骨干常驻县综治中心。其中,1名为省级金牌调解员(一级人民调解员),具有丰富的调解经验和群众工作基础。派驻人员严格落实常驻坐班、首问负责、闭环管理等制度,与公安、检察、法院、信访等部门力量联动协作,对来访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分类调处、联动化解”。建立完善受理登记、分流交办、联调联处、跟踪回访等工作闭环,实现了矛盾纠纷“一窗受理、一地调处”。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发挥优势,全链条参与纠纷化解。一是当好“释法答疑员”。对来访群众耐心开展法律咨询,为群众提供免费、便捷的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帮助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二是当好“人民调解员”。对适宜调解的矛盾纠纷,及时引导分流,由驻点工作人员主动介入,积极引导通过非诉方式飞速化解,力争多数矛盾化解在初信初访阶段。三是当好“确认引导员”。对达成调解协议的,由驻点工作人员指导出具调解协议书,并与法院深化“调诉对接”加强驻点人员协作配合,由中心调解组织优先开展调解,调解成功的案件依法申请司法确认,提升协议执行力,既节约司法资源,也减轻群众诉累。四是当好“跟踪回访员”。对已化解纠纷及时回访,防止矛盾反弹,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自2026年6月入驻以来,累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614人次;参与矛盾纠纷调解104件,成功调解104件,调解成功率100%;其中重大疑难复杂纠纷23件,群体性纠纷10件,涉及金额1千5百余万元;引导司法确认28件,转办分流56件;群众满意度90%。

2026年8月,县综治中心受理一起损害赔偿纠纷,涉及汶川县某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无意损坏某村村民8座祖坟引发纠纷。县综治中心受理该纠纷后,派驻调解员第一时间介入,采取召集协商、依法释法方式,从四个家族之间的内部分歧到最后家族之间意见统一,再会同公司和四个家族自愿达成协议,释法说理,经过5轮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在一周内支付所有费用,涉及金额25万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接续发力,让群众解纷更省心。接下来,汶川县司法局将持续派强用好驻点力量,完善日常管理和考核激励机制;深化“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衔接机制,提升一站式解纷质效;加强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定期报送纠纷态势;加大法治宣传和业务培训力度,擦亮“金牌调解”品牌;强化协同联动,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为平安汶川、法治汶川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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