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汶川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涉企检查事项及依据 | ||||
| 序号 | 执法主体名称 | 检查事项名称 | 法律依据 | 备注 |
| 1 | 汶川县文化广播 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
对营业性演出的行政检查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第五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第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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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对艺术考级活动的行政检查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一条 | ||
| 3 | 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 |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三条;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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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检查 |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第三条;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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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对广播影视统计的监督检查 | 《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统计管理办法》第九条 | ||
| 6 | 对有线电视设施和有线电视播映活动的监督检查 | 《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五条 | ||
| 7 | 对资源保护和旅游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条、第二十一条; 《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三条、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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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规划的实施情况开展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六条; 《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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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对宗教活动场所内的文物保护单位的行政检查 | 《文物保护工程安全检查督察办法(试行)》第四条; 《四川省文物安全巡查检查办法(试行)》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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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对文物商店和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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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对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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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对经营旅行社业务以及从事导游、领队服务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旅行社的经营行为;导游和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七条;第二十八条; 《旅行社条例》第七条; 《导游人员管理》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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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对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九条; 《旅行社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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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对规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三条; | ||
| 15 | 对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运动枪支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四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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