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汶川县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如下:
一、《汶川县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起草背景
为规范我县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同时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提升汶川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国家验收。
二、《汶川县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起草过程
本细则由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汶川县教育局于2022年1月起草拟定。于2022年2月初稿完成,征求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意见。2022年3月中旬按县司法局建议,在其他部门无修改意见后,把征求意见稿发布在汶川县门户网站广泛征求意见。同时向全县幼儿家长线上发放问卷调查征求意见(发放并收回问卷315份),其中认为有必要出台《汶川县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家长达70%以上;后期县发改局和县教育局组织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民政局及辖区内部分幼儿园园长对《汶川县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审核修改形成送审稿。
三、《汶川县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46号)《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教〔2020〕1号)《阿坝州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方案》(阿委办发〔2021〕8号)等有关文件和政策法规。
四、《汶川县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本细则主要包含总则、收费项目和定价方式、收费标准、收费行为规范、其他规定等五个方面共26条管理细则组成。
一是总则:共三条,主要从拟定《汶川县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法律法规依据,收费管理对象和收费方式进行了阐述。
二是收费项目和定价方式:共七条,主要从幼儿园收费项目、收费行为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三是收费标准:共七条,主要从幼儿园类别、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四是收费行为规范:共五条,主要从收费项目公示、收费发票、家长自愿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五是其他规定:共四条,主要从特殊群体费用减免、社会捐助教育经费管理、部门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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