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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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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汶川县教育局

负 责 人:殷  莉

地  址: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威州镇

工作时间:8:30-12:00   15:00-18:00(夏季)
              9:00-12:00   14:30-17:30(冬季)

邮  编:623000

联系电话:0837-6222372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有利于全县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贯彻实施。

(二)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地方政策和思路以及教育发展的方向、重点、结构、速度,并组织和指导实施。

(三)综合管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管理县内的社会力量办学工作;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指导其它部门办的学校和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的有关工作;指导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管理和指导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四)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草拟县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本建设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管理、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对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的经济活动和教育经费进行审计监督;对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的办学收费进行执法监督。

(五)指导、评估乡镇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履行教育职责和发展教育事业的工作情况;督导、评估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六)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确定中小学使用的教材和教学辅助资料;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教育技术装备和实验室(场)、图书室等专用室的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实施;指导中小学的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教育信息、统计工作。

(七)规划并负责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与公安、政法部门共同做好维护校园及周围的稳定与安全工作;指导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

(八)制定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的招生计划;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的招生录取工作;指导招生考试、自学考试、水平考试的工作。

(九)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高等、中等专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负责学校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

(十)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负责实施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考核、聘任、培养培训和行政干部队伍的管理、培养、引进、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纪检、监察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统战、治安保卫和社团管理工作。

(十一)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

(十二)承办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教育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做好上传下达、灾后教育重建的相关协调工作,并督促、检查各股室完成工作的情况。

2.负责以教育局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组织安排并认真落实。配合机关股室做好以股室名义承办的相关会议的会务工作。

3.负责收发、文秘、档案、保密、后勤、车辆管理工作,切实搞好机关内部管理。

4.负责教育宣传工作、机关普法、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爱国卫生、计划生育“三结合”等工作。

5.负责教育局的对外协调及接待工作。

(二)人事股

1.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招聘(引进)、教职工的调配、教职工工资福利工作。

2.负责教职工和学校行政干部队伍的管理和建设。

3.组织、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受理评审和聘任。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评优、奖惩工作。

4.负责和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等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巩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和人事信息资料的采集与工资统计和人事统计工作。

6.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办理本系统教职工退休手续,按政策落实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生活福利待遇。

7.负责教育对口支援工作。

(三)教育股

1.综合管理全县的普通中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和幼儿教育工作。

2.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素质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3.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学籍管理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及中小学招生工作,指导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参与对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

4.指导和管理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的德育、国防教育、劳技、法制、社会实践等工作。

5.指导中小学校共青团和少年先锋队工作。

6.拟定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艺术活动;指导学校艺术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全县性艺术竞赛活动。

7.拟定全县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常规体检和学生常见病防治;指导学校体育卫生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全县性的学校体育竞赛活动;指导高中学校的学生军训工作。

8.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业务工作。

9.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报订和征订各学科教材(含音像教材)和教学配套用书。

10.负责检查、督促、规范全县基础教育办学行为工作。

11.参与制定全县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和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

12.综合管理与协调全县的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拟定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发展规划与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计财基建股

1.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政策。

2.负责组织和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的经费预算、决算以及经费划拨工作,管理好教育事业经费,做好机关和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

3.负责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教育统计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4.负责局机关医保、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医保、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

5.负责检查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的收费和各项经费的使用。

6.负责编制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教育基建专款和校舍建设;负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工作和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政策的实施。

7.负责组织、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机构)教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有关工作。

8.研究拟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政策和规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或办法。

9.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储备,组织编制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

10.负责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新建、改建、扩建、维修学校工程,包括:负责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立项和可研的报批,组织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编制、审查和审批;办理开工许可,工程招投标及施工到工程竣工验收相关手续。

11.负责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协调组织相关机构按期进行学校校舍安全鉴定,包括防雷、危房鉴定等。

12.负责做好学校基本建设档案管理,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完成所有基建项目资料的齐备、归档工作。

(五)安全办

1.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2.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3.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4.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5.认真做好平安创建和警校共育工作。

6.组织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六)大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1.认真学习执行省招生办颁发的《招生工作细则》,努力提高考务工作质量。

2.按时完成各阶段考务工作,及时、准确报送或下发各种有关材料或数据。

3.组织全县中考、高考、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的报名、考试、送档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敢于抵制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4.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招生政审、体检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

5.认真做好政审、体检工作的组织安排,按时完成各阶段的任务。

6.及时做好文件资料收发、保管工作,及时向有关领导、人员呈送文件资料。

7.遵守国家机关保密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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