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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汶川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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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汶府办函〔2021〕5号

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汶川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汶川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应急预案(修订)》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日


     1总则

松材线虫是国际上最具危险性的林业有害生物之一,也是我国头号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由其引发的松材线虫病是松科植物的毁灭性传染病,属重大植物疫情,已纳入国家生态灾害事件督办追责范畴。

1.1编制目的

近年来,松材线虫病在我省多个市(州)、县(市、区)相继发生并造成严重危害,并有进一步向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等重点区域扩散蔓延的趋势,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应对日益严重的疫情威胁,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松材线虫病,巩固和保护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成果,有效防范和应对松材线虫病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我县国土与生态安全,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阿坝州应急委员会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境内发生的松材线虫病的应急除治工作。

1.4工作原则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强化责任”的防治方针,推进由被动救灾向主动防灾转变。按照“早、快、严、少”的应急管理要求,及早发现、严格处置、减少损失。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层级响应,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联防联治,合力防控。

2组织管理

2.1指挥机构

成立汶川县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后,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县境内发生的松材线虫病的应急处置、研究部署松材线虫病处理过程中的问题等,并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在县林草局设立指挥部办公室,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植物检疫中心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提出新闻发布、报道工作意见,指导、组织新闻发布、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新闻发布、报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收集、跟踪舆情,组织舆论引导,负责对互联网的监控、管理及网络舆论引导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后的综合协调和应急管理指导工作。

县林草局:负责做好松材线虫病的调查、监测、预报、统计和报告;制定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方案;检查、指导防控工作开展;协助当地做好防控技术培训和周边群众的宣传。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制度,实行资源共享。及时了解,通报周边市(州)、县的疫情情况。做好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的进出境检疫监管及无害化处理,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传入和传出。

县发改局:负责松材线虫病防控及投资计划的协调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划的要求,积极支持松材线虫病防控体系建设。

县财政局: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要求,负责筹措县级松材线虫病监测及防治经费,监督防控经费的使用及管理。

县公安局:指导疫情发生地公安机关搞好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地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根据特殊需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林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发生区的封锁。

县交通局、邮政汶川分公司:指导本县加强对承运或邮寄松科植物及其松木制品的管理,要求承运企业从严查验承运物品的《植物检疫证书》,严格执行邮寄禁限寄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受理。

县科技农牧局:提供专家支持;组织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开展松材线虫病除治的科学攻关;组织开展跨区域科研合作与交流。

县住建局:督促使用木质包装材料的建筑施工企业积极主动向县森林植物检疫机构申报检疫,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有关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处置。

电信汶川分公司、移动汶川分公司、联通汶川分公司:主动向县森林植物检疫机构申报木质光、电缆盘及木质包装材料的检疫查验工作,积极配合森林植物检疫机构的检疫检查工作。

县文体旅游局:督促我县风景名胜区按照指挥部统一部署,做好松材线虫病的防控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对货物集散地、市场进行检疫检查,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必要时依法关闭疫区植物产品市场。

2.3专家组

县内若发现松材线虫病,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定期、不定期分析研判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形势,对疫情态势开展风险性分析综合评估,指导各我县科学制定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工作。

3监测预警

3.1监测

县林草局负责松材线虫病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内松材线虫病的日常监测和专项普查。日常监测按照网格化管理方式进行全域性巡查,每月至少一次;专项普查按照全覆盖无盲区要求进行全面调查,春秋季各一次。

3.2预警

3.2.1预警级别

根据松材线虫病可能或已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其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红色预警、橙色预警、黄色预警和蓝色预警。指挥部办公室会同专家组,根据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结果,结合上年度发生危害情况、流行规律、发生区位和气象预报资料等综合分析会商后,提出预警级别。

红色预警:全县松林分布区呈全域多点连片发生趋势;橙色预警:跨县呈连片发生趋势;黄色预警:县内跨镇呈连片发生趋势;蓝色预警:县域镇内呈零星发生趋势。

3.2.2预警发布

指挥部办公室报指挥部同意后,适时发布松材线虫病疫情预警信息,并抄报县人民政府。红色、橙色预警由州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黄色、蓝色预警由县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内容包括预警级别、区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级别可视疫情的发展态势、处置进展情况作出调整和解除。

3.3预警响应

接到预警信息后,县指挥部根据预警级别,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一是准备或直接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二是组织有关疫情防控单位、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应急状态。受疫情威胁周边区域要与疫情发生地紧密协作,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积极开展监测调查、检疫检查及防控知识宣传,做好应急处置准备,防止疫情传入。

4疫情报告与确认

4.1情况报告

单位和个人发现松树针叶陆续变为黄绿、黄褐、红褐色,整株迅速萎蔫、枯死,并且松树针叶在颜色变化过程中不脱落,木质部有蓝变现象等情况后,应及时向县林草局报告。

4.2疫情确认

县林草局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调查核实、取样初检。对初检发现有线虫的,及时上报州林草局,送至省林草局指定的松材线虫病检测机构进行鉴定确认。

4.3疫情报告

新发松材线虫病疫情一经确认,县林草局立即组织开展全面调查,详细调查疫情发生地点、寄主种类、发生面积(以林业小班为单位统计)、病死松树数量、林分状况,以及传入途径和方式等情况,并对病死松树进行精准定位。县林草局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疫情发生情况同时报告州林草局和县人民政府。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县指挥部立即启动疫情应急响应。

   5.2应急处置

5.2.1疑似疫情的应急处置

迅速赶赴现场,实施疫区封锁,制定应急处置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经费及其他需要,加强对除治现场的监督检查,确定技术负责人,确保除治质量。报请州林草局划定疫区,依法设立检疫检查站,并及时向州政府和省林草局报告有关情况。

5.2.2确诊疫情的应急处置

县指挥部第一时间划定疫点和受威胁区,调查疫源。由县政府落实防治经费,县林草局按照松材线虫病应急处理操作规程,制定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经州林草局审核通过后,报省林草局批复实施,通过社会采购服务承包给有经验的专业队伍进行防治。按照方案在特定的时间将感染松材线虫病的松树全部采伐,采伐后的松树要集中消毒并销毁,采伐后的伐桩也要进行消毒处理,伐区内的树枝等剩余物要全部清理干净并集中销毁,以免遗漏寄主昆虫松墨天牛造成再次传播。县林草局在防治过程中要全程监管,确保防治质量。同时,对发生区及其周边地区进行调查、取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实施跟踪监测。设立检疫检查站,要严格隔离现场,封锁疫区,严禁寄主植物流出,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及时向县政府和州指挥部报告灾情除治情况,并做好舆论宣传工作,争取社会各界对防治工作的支持。

5.2.3媒介昆虫防治

疫情发生区及其周边高危区合理采用化学、物理等辅助措施防治媒介昆虫,最大限度减少自然传播机率。

5.3响应终止

5.3.1终止应急响应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形可终止疫情应急响应:在疫情消除后的本防控年度内,疫情发生地未发现新的疫情;短期内无法彻底扑灭,但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本防控年度内能稳定在较低危害水平。

5.3.2终止应急响应程序

指挥部组织开展疫情处置情况评估,提出终止应急响应建议,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5.4信息发布

采取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专业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松材线虫病应急处置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6后期评估与善后处理

6.1后期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县指挥部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分析松材线虫病发生的原因、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措施,向县政府、州林草局报告。

6.2善后处置

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后,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开展灾后造林,实施好专家组提出的改进措施,恢复受灾森林。

6.3加强督促检查

指挥部要对应对松材线虫病的机构及队伍建设、物资储备、应急处置等情况情况进行检查,对组织领导不力、没有落实预防和防治措施,造成疫情入侵和重大损失的,按相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对监测不力、检疫执法不严、隐瞒疫情、贻误防治时机的,按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非法经营、加工疫木、使用带疫包装材料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7保障措施

7.1通讯保障

在松材线虫病应急处理中,各通信运营企业必须保持通讯联络及有关信息系统网络畅通,明确主要联络和信息系统维护人员、专用电话和备用电话,确保应急处置通讯畅通。

7.2经费保障

处置松材线虫病所需的相关经费,由县政府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筹措给予保障。

7.3物资储备

县林草局根据松材线虫病发生的特点,储备药剂、药械、检疫检验设备,油料、运输车辆及其它物资。因松材线虫病应急处置需要,可以实施救灾物资的紧急调运。

7.4机构和人员保障

县林草局要根据松材线虫病发生形势和专家意见,建立健全基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和预测预报网络。同时,要加强系统内有关人才的培养、培训,建立一支应对松材线虫病的专业队伍;根据疫情防控任务,储备松材线虫病防治和除害处理的应急物资,包括综合防治所需的专用药物、药械等。

7.5技术保障

县林草局要积极开展技术培训,普及法律知识和防治技术,提高基层人员防治技能。积极推进防治机制创新,支持鼓励社会化防治组织参与监测调查、疫情治理及监理等工作,加强新技术的示范及推广应用。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指挥部、县林草局组织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做出评估修订。

8.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附件

9.1汶川县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   长:任 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指 挥 长:席传江 县林草局局长

办公室主任:杜 鹃 县林草局副局长

成 员 名 单:李 舜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殷 莉 县发改局局长

胡志凤 县科技农牧局局长

长 生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现高 县财政局局长

周光辉 县住建局局长

青晓平 县交通局局长

王 君 县文体旅游局局长

蔡代敏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罗 勤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郭海波 中国邮政汶川分公司总经理

蔡寅川 中国电信汶川分公司总经理

张通富 中国移动汶川分公司总经理

黄 婷 中国联通汶川分公司总经理

《汶川县松材线虫病疫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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