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教育局关于对政协第十六届汶川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1号建议办理答复
尊敬的吕红林委员:
您在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六届汶川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建议第11号《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打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基地的建议》,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审定,现答复如下
一、校园教师到青少年中心、少年宫、博物馆等公益一类单位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共同出台相关文件的提议
经研究,县教育局按照工作需求,拟制文件后与团县委共同发文到各校园执行,文件内容明确是志愿服务,出自教师自愿,且时间在非行课期间(在周末及其他节假日期间),相关教育活动在公益类班级开展。
二、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博物馆等公益一类单位资金紧缺紧张的提议
县教育局针对目前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仔细梳理,形成专项报告,向县人民政府专项请示以解决资金问题。
三、对所缺师资建议
除在校园招募外,县教育局也可以面向教育局机关、社会招募有教师资质或对此工作有从业资质的社会人员,解决师资短缺的问题;长远之计是向编办申请人员编制,解决师资缺乏的问题。
县教育局将会全力协同团委等部门,加快构建新时代少先队社会化工作体系,加快少先队校外组织、阵地、活动、队伍建设等工作。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真诚感谢您对我县未成年人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提出建议和意见。
请将《政协汶川县委员会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填写后,反馈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和县政府督查室。
办理答复单位:汶川县教育局,联系人:吴艾樯,联系电话:1399041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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