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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县乡村道路路灯安装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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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十届人大次会议第45建议

连富强等5位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县乡村道路路灯安装的建议

随着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我县乡村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有效改善,通村、通组、通户等乡村道路里程不断延伸、硬化水平不断覆盖、保通保畅能力不断提升。虽然全县个别村组通过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脱贫攻坚项目等安装了一些路灯,比如映秀镇黄家院村、渔子溪村的部分村民小组已安装。但与城镇道路相比,全县很大一部分乡村道路都没有安装路灯,乡村道路存在明显的照明不足问题,这与老百姓日益增长的夜间工作生活照明需求形成差距。乡村道路路灯安装不够,带来了一些具体的不利影响。比如:一是给村民夜间出行带来不便,影响群众安全出行;二是给村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影响农村繁荣发展;三是不利于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构建,影响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四是与城镇形成鲜明的“黑白”反差,影响农村面貌改善。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建设,提高我县乡村道路照明条件,让夜晚的乡村成为美丽乡村的一道靓丽风景,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建议: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一是深入调查研究、认真统筹谋划,做好乡村道路路灯的安装规划、资金筹备,明确牵头行业主责部门实施;二是安装LED灯、太阳能灯等绿色节能型路灯,既节约成本又环保;三是建立路灯管理制度,科学设置路灯开启和关闭时间,加大巡查力度,及时修复故障路灯。

县第十届人大次会议第45建议

办理答复

连富强等5位代表:

们在汶川县第十五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的第四十五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县乡村道路路灯安装的建议》,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审定,现答复如下:

县根据生态振兴的要求,围绕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目标,每年安排3%-5%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在乡村有人员居住的道路两边和有地灾隐患的地点安装太阳能路灯,方便人民群众出行和紧急避险的需要,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将全县75个行政村的太阳能路灯安装完毕。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真诚感谢你对我县人大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提出建议和意见。

请将《汶川县委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填写后,反馈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县政府办和县政府督查室。

办理答复单位:汶川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余元忠,

联系电话:1355165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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