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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支部+集体+公司”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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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第十四届五次人民代表大会第36号建议

张囝等13位代表提出:关于发展“支部+集体+公司”的建议。

为破解制约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难题,探索新时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办法路径,狠抓党建引领,助力乡村振兴,探索“支部+集体+公司”发展模式,壮大集体经济,破解集体经济活力不够、“造血”不多、壮大乏力等问题。

建议: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鼓励推行以村集体名义成立公司,设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基金,结合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现状条件统一组织好集体资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盘活集体存量资产,以村集体做担保引资融资,把资源优势和地缘优势变成经济优势,鼓励形成村集体、村干部群众利益共同体。从转变观念、完善体制、加强管理入手,通过党政主导、政策扶持等措施,突出“精准规划、因村制宜;生态优先、三产融合;村为主体、多元支持;以人为本、持续发展”,不断增强村级组织自身“造血”功能。

汶川县第十四届五次人民代表大会第36号建议

办理答复

张囝等13位代表:

首先,感谢您们对汶川县“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们在汶川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第36号《关于发展“支部+集体+公司”的建议》,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审定,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重视情况

收到该议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落实专人负责议案的办理和代表的衔接工作,确保议案及时办理并回复。

二、办理情况

为因地制宜谋划发展路径,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壮大,我县采取了多种措施,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汶川县集体经济收入持续增加,年度收入从2018年的909万余元增长到20201221万余元。

(一)成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2020年,县科农局指导全县每个村都成立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并进行了登记赋码。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参与一些经营性活动,承接一定的业务,为村集体创造一定收入。

(二)设立村级产业扶持基金。我县于2017年设立了贫困村和非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1575万元,每村最高借资为45万,目前已使用1431.01万元,支持了原35个贫困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并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截止2020年底累计收益270余万元。非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1000万元,每村最高借资为40万,目前已使用400万元,支持了10个非贫困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截至2020年底累计收益102余万元。

(三)探索总结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我县在发展集体经济过程中,通过调研,总结了三种发展模式,并积极推广,为其他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提供参考。一是对资源丰富、实力强、有管理能力的村,引导走“产业带动”发展模式。在旅游资源丰富地区,引导发展避暑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在高半山的农村,引导发展生猪养殖村集体经济。二是对缺资源、缺项目、无管理能力的村,引导走“企业入股”发展模式。三是对资产丰富、市场融入性好、村两委管理能力强的村,引导走“资产盘活”发展模式。以县城、各镇集镇所在的农村为代表,引导各村充分利用自身地缘优势、市场优势和人流优势,购置、盘活和运营村集体组织形成的固定资产,通过运营和资产租赁获得经济受益。

(四)简化涉农项目审批程序。为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更方便合规的承接部分涉农项目,2021年印发《关于做好项目施行简易审批工作的通知》,村集体在推动集体经济项目时,可以提高审批实效,节省报批成本,加快项目推进实施,发挥基层组织责任担当、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恳请批评指正。真诚感谢您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提出建议和意见。

请您们将《汶川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填写后,反馈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县政府督查督办室。

办理答复单位: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联系人:袁超,联系电话:6222548(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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