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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汶川县人民医院3.5万KV高压供电设备移交给供电部门管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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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6号建议

 

王松柏代表提出关于将汶川县人民医院3.5KV高压供电设备移交给供电部门管理的建议

汶川县人民医院在“512”地震后,受到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下,医院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灾后重建,重建至今为当地人民与过往群众提供了很好的医疗保障和应急抢救工作。无数次通过手术救治病危生命,让它们得到了新生。医疗抢救过程与精湛医术、药物、手术期间电力可靠保障等密不可分。        

汶川县人民医院35KV高压线路、变电高压房和高压设备均在医院内部,有1600KVA变压器2台,800KVA600KVA变压器各1台,这些设备的保养维护和操作需要极高业务能力的专业人员。但医院作为用户单位,缺乏专业性极强及资质较高的高压电工技术人员,导致时常出现电力事故引起电力中断。虽然在每次出现事故引起用电中断后,供电部门都高度负责即时出动抢险修复工作,但时常造成网络系统数据丢失,网络系统启动时难以即时恢复;同时,医院还有许多精密贵重医疗设备,也因停电多次受损,仅维修费已上百万元。还有时正在做手术,也因停电而导致操作或抢救延缓,造成后果产生医患纠纷。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医院医疗救治的正常运行,也严重影响医院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和地位。                                      

    建议: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将汶川县人民医院高压供电设备移交给供电部门管理,以确保高压供电设备管理更加规范,更加便捷,更加及时;同时维护良好的就医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县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6号建议

办理答复

王松柏代表: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县电力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你在汶川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6号《关于将汶川县人医院3.5KV高压供电设备移交给供电部门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审定,现答复如下:

关于将县人民医院3.5万千伏高压设备移交给供电部门管理的问题,我局庚及对接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就3.5万千伏高压设备移交供电部门管理的建议给予明确答复,根据《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划》、《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供电方式的规定,以及参考国网公司《客户资产无偿接受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因县医院供电设备仅对医院进行专供电,不属于公用属性输变电设备,属于资产接受红线外,不符合相关资产接受规定。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恳请批评指正。真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提出建议和意见。

请将《汶川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填写后,反馈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县政府督查督办室。

办理答复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联系人:杨国路,联系电话:0837-6222618(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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