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市场监管局开展农村食品许可证清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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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强化汶川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11月份汶川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农村食品许可证清查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市场主体资格的清查,包括营业执照的持有情况,根据“先照后证”要求,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前提是该经营户必须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二是经营户在持有营业执照后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监管人员到现场实地核查,检查是否有经营食品所必须的场所环境、设备设施、人员健康情况证明和相关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等食品安全经营条件。三是对已取得许可证的经营户,由市场监管人员不定期对农村经营场所进行复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经营场所是否发生变化和食品经营实际情况与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是否保持一致等情况。四是对已经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而未经营的经营户,指导其办理相关证照的注销工作。

此次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执法车辆8台次,清查农村经营户240户次。持有证照但因为各种原因未经营的4户,季节性暂时未经营的80余户,无证经营的农村经营户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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