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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关于公开征集农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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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关于公开征集农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严厉打击农兽药生产、经营、网售、使用全链条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按照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供销合作总社七部门统一部署,20267月至20273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兽药规范化综合整治行动。根据省、州统一工作安排,我县同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农兽药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现将线索征集范围、举报渠道及相关要求公如下:

一、受理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范围

凡县域内农兽药生产、线下经营、网络销售、种养使用等环节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均可实名举报,具体分为四大类:

(一)生产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1.企业、黑窝点非法生产国家明令禁用、限用农药、兽药、停用兽药,非法生产禁药原药、养殖禁用化合物的行为。

2.农药、兽药、人工钓饵、窝料、水产调水产品在生产过程中,违规隐性添加禁限用药物、其他违禁化学成分的行为。

(二)线下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1.无证无照经营农兽药,销售假劣、过期失效、国家明令禁用农兽药未建立完整购销台,违规售卖农兽用处方药行为。

2.售卖含有毒有害物质的人工钓饵;化工企业违规向种养主体销售违禁兽药、农药原料的行为。

3.流动商贩、忽悠团下乡兜售假劣农兽药,私下隐秘交易禁限用农兽药、人用药、原料药、违禁化工原料的行为。

(三)网络销售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1.通过各类电商平台、社交渠道线上售卖禁限用、假劣农兽药、有毒人工钓饵,违规售卖养殖禁用化学物质的行为。

2.无经营资质、超资质范围线上销售农兽药,无实体门店、库房等经营条件违规线上售卖农资的行为。

3.电商平台未严格审核入驻商家经营资质、产品合规性,放任违规销售农兽药及违禁农资产品的行为。

(四)种养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1.种植、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人用药、违禁化工原料,超范围、超剂量滥用农兽药的行为。

2.不严格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跨领域混用农兽药(兽药用于种植、农药用于养殖)的行为。

3.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瘦肉精、孔雀石绿等有毒违禁物质的行为。

二、举报渠道

为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切实做好线索核查处置工作,现将汶川县官方举报途径公布如下:

(一)电话举报

农兽药违法线索举报电话:08376222548

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邮箱举报

举报邮箱:wcxknj163.com

(三)现场举报

来信来访地址: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威州镇树人大楼6

三、举报须知

1.举报线索须客观真实,举报人需详细写明违法主体名称、事发具体时间、详细地点、违法事实等关键信息,并尽量附带实物照片、视频、交易记录等佐证材料,同时预留有效联系方式,便于工作人员核查回访。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虚假恶意举报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2.我县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线索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

3.本次线索征集对应20267月至20273月全国农兽药规范化综合整治行动,所有有效问题线索将逐一核查、闭环处置,坚决整治农兽药领域各类违法违规乱象。

特此公告。

汶川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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