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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汶川县新型城镇化规划(2023-2028)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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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汶川县新型城镇化规划(2023-2028)的公示

“十四五”以来,汶川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稳步推进,成效显著。今年4月,《四川省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印发,选择了37个县(市)开展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汶川县以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成为试点。今年8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县城的特色优势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人居环境质量、带动乡村、政策保障、组织实施等方面对城镇化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新型城镇化建设事关汶川县经济发展大局,是汶川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新型城镇化建设”相关指示和精神,高质量推动汶川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结合汶川县实际情况,特组织编写《汶川县新型城镇化规划》(2023-2028)。该规划作为指导汶川县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将对汶川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起到导向和指导性的作用。

规划组经过实地调研、现场座谈的形式,参照国内同类型城镇发展经验,充分结合《四川省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在征询汶川县各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多次与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发展等相关领域专家沟通,尊重汶川县域实际,共同提出相关规划。

规划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汶川新型城镇化主要目标,分别从“城镇化空间布局、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特色优势产业培育、提升城市发展品质、公共服务供给优化、城乡融合一体化发展、创新城镇化治理、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战略性、基础性规划,并通过专栏形式明确了重点任务。同时,规划结合汶川实际,从“特色产业优势培育行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行动、公共服务供给优化行动、人居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辐射带动乡村促进行动”五个方面,梳理了144个汶川县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以项目为支撑推动汶川新型城镇化建设落实落地。

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1日,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12月1日前来电或书面意见至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0837-6225295),并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

汶川新型城镇化规划(2023-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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