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拟将汶川杏林春大药房零售药店纳入协议管理的公示
根据阿坝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阿州医保发〔2022〕11号)文件规定,经医药机构自愿申请、县医保局评估小组现场评估、县医保局研究,拟将以下医药机构符合纳入阿坝州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现进行公示。
汶川杏林春大药房:经营地址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威州镇桑坪路西街7号附11号商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221MABYTPQ18C,执业药师注册证编号:512223320001、有效期至2028年01月09日。
如对以上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汶川县医疗保障局稽核股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18日
联系电话:0837-6331047
汶川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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