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汶川县县城旧城改造项目建设,经汶川县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按市场化运营模式,对汶川县发改、财政和钟楼片区旧城改造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单位:汶川县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汶川县发改、财政和钟楼片区旧城改造项目
三、资金来源:投资人全额自筹
四、县情简介:
汶川县位于四川盆地西北部边缘,居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东南部,东邻彭州市、都江堰市,南靠崇州市、大邑县,西接宝兴、小金县,西北和东北分别与理县、茂县相连。全县总面积4084平方公里,辖10个乡镇,县内总人口约10万人。汶川县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是阿坝州的南大门,是通往九寨、黄龙的主要旅游通道,国道213线、都汶高速和汶马高速从城区穿过;汶川县也是阿坝州的工业基地,正在建设的川青甘物流园区建成后将极大的改善我县及全州工业企业的物流环境,进一步带动全县的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
五、项目概况:
(一)项目区域范围:该项目区域规划总面积约20335.8㎡(30.53亩),包括发改片区(A片区)、财政片区(B片区)和钟楼片区。(详情见招商文件附图)
(二)项目建设目标: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将三个片区改造成集商贸服务、休闲娱乐和高端居住为一体的,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的综合区。所有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定。
(三)项目周期:整个项目建设周期3年。
六、项目建设内容:
(一)协助政府完成项目区域内土地征用、房屋征收与补偿、搬迁、过渡安置;
(二)对项目区域进行商住开发建设。
七、招商方式:
本项目由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汶川县县城旧城改造办公室)进行整体项目招商,采用公开报名、初审、评审、择优方式选择项目潜在投资人。若只有一个投资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项目招商人可以选择重新招商或可直接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投资申请人为项目潜在投资候选人。项目潜在投资候选人确定后,双方就投资合作协议进行磋商谈判,达成一致,双方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确定项目潜在投资候选人为项目潜在投资人,项目潜在投资人须按协议约定向项目招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000万元人民币。
八、对投资申请人的要求:
(一)主体资格:投资申请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能力,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并可在全省范围内承担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二)注册资本:投资申请人或其关联公司注册资本须在800万元人民币(含800万元)以上。
(三)业绩要求:投资申请人或其关联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城市改造、旧城(棚户区)或城中村改造相关经验;(2)具有投资、建设、运营等相关产业经验,且项目建筑体量在2万平方米以上。
(四)投资申请人商业信誉: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目前未处于招商申请资格被取消状态。
九、联合体:
本项目招商不接受自然人但接受联合体申请。
十、投资方式:
项目投资人确定后,项目投资人应当在汶川县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或控股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工商、税务关系均应在项目所在辖区。项目投资人应当授权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开发、运营和管理,保证成立的项目公司承继项目投资人的权利和义务,项目投资人就项目公司向项目招商人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土地供给:
项目投资人按现行法律法规依法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
十二、报名时间、招商文件购买:
投资申请人可在2020年3月11日至2020年3月1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休息日除外),携带报名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投资申请人或其关联公司相关资质、业绩等证明材料到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汶川县县城旧城改造办公室)(地址:汶川县威州镇凤州路8号树人大楼三楼报名,报名需提交本公告第八条所列要求的证明材料,经初审合格后方可获得《招商文件》。投资申请人最终未能与项目招商人达成投资协议因参加本次招商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投资申请人自行承担。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汶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详情欢迎查询。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汶川县县城旧城改造办公室)
邮编:623000
联系人:喻晓蓉
联系电话:0837-6222472。
汶川县县城旧城改造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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