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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信局

发布时间: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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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汶川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负 责 人:刘现高

地    址: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威州镇

工作时间:8:30-12:00   15:00-18:00(夏季)
              9:00-12:00   14:30-17:30(冬季)

邮    编:623000

联系电话:0837-6222371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工业经济、商务、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有关政策措施,研究拟订促进县有关工业经济、商务、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指导推进全县产业结构调整。

(二)负责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参与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不含能源,下同)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产业政策,拟订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负责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和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电力、成品油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四)负责全县工业建设项目(含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新建、扩建项目,下同)投资管理和建设项目推进工作;研究拟订全县工业投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县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意见,按照投资管理权限负责工业建设项目的上报、登记备案与实施;协调工业建设项目所需信贷资金、用地工作;对重点工业建设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工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国家、省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根据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技术进步的方针、政策,指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技术引进

(六)负责全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实施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全县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七)负责全县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制订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革、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参与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八)负责全县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县大企业大集团和重点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九)负责工矿企业、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工业、商务、信息化及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十)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研究和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协助企业申报重要工业品、原材料的进出口计划;积极开展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州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的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研究起草全县商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业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盐业等特种行业的监督管理。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对外贸易、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它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制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信息产业的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州信息技术规范与技术标准;负责本县信息化技术标准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和发展资金并监督使用;组织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四)承担全县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负责指导、建立全县信息化安全保障体系;组织、协调、指导开展信息化宣传普及教育;负责信息化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县无线电管理工作,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军地间和县际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国家和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六)归口管理中小企业局、盐政市场稽查所。

(十七)负责局机关及部分企业单位党的工作。

十八)负责全县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审核上报工作。

(十九)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事务,草拟工作制度;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档案、机要、信访、提案、督查督办、保密、印鉴、会务、接待、车辆管理、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和系统的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全局性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文件的起草、审定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干部考察、任用、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出国政审、职工培训、共青团、工会、妇女、计生工作以及系统党总支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基本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本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负责承办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需要协助配合的有关工作,保证机关高效运转。

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制定行业财务、审计管理办法;负责划拨、监督、管理各类财政专项资金;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工作,组织内部审计;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负责本局财务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局机关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审核发放、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日常收支等相关费用的统计、核算、收缴上报和结算等行政财务工作。

(二)经济运行综合股

负责起草编制全县工业经济运行规划,负责全县经济运行综合管理,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势态和质量,建立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对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负责工业经济信息收集、处理、研究和系统信息网建设;组织发布县重大工业经济政策信息。负责工业经济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估;负责年度工业经济责任目标的制定、监督落实和考核。负责协调中央、省属、外地在汶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事宜。

负责全县工业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编制下达工业建设项目中长期投资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工业建设项目推进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建设项目投资规划、年度计划和引导目录。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案;负责工业建设项目享受优惠政策的确认;组织国家和省工业建设项目专项计划的实施,监督专项建设项目设备招标工作;负责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组织申报国家重大技术创新专项,编制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鉴定、验收;牵头推进工业设计。负责全县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审核上报工作。

负责全县工业建设项目上报、审批、核准、登记备案;负责全县加油站新建、改建、扩建,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初审工作。

负责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工作,指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自律组织建设;负责推进全县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全县企业信用政策;负责全县企业信用知识培训;负责诚信中小企业培育工作;负责全县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行政管理、联系和协调工作;指导企业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负责企业生产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税收、环保、用地等方面重大问题的协调;组织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环资与安全综合股

负责企业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研究拟定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编制安全生产年度计划,事故损失控制指标和考核指标,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的贯彻落实和安全整改措施的落实;负责组织协调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核实处理。组织协调全县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增加企业负担的案件;承担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企业稳定工作。

负责许可民用爆破器材企业新建、改扩建、全县民用爆炸物生产、销售资格审查报批工作,监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进出口及相应储存等。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损失和债权损失核销、产权界定登记、划转;股份制改革、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的审核报批工作。

负责推进全县工业节能工作,组织制定全县工业节能监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和信息化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水资源节约与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经济发展工作。负责全县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组织申报国家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项目。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监管考核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组织申报国家节能技术改造奖励资金项目。负责成品油等重要物资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管理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成品油经营市场监管。

组织贯彻国家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拟订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拟订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负责产业政策确认。

(四)电力管理股

根据电力工业的行业法规和经济技术政策,贯彻执行省、州的相关规定,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研究提出全县电力工业改革方针、政策,指导和推进全县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近期电力经济运行综合调控目标,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平衡电力资源;培育和监管电力市场,规范电力市场秩序,提出全县电力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调度和并网管理,推进电力需求管理;负责协调处理电网运行、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电价政策意见;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协调区域间的纠纷工作;实施供电营业等电力许可;负责电力行政执法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五)行业管理股(挂整顿市场经济秩序规范管理办公室牌子)

按要求承担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工作,拟订相关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汇总分析服务业运行发展情况,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承担餐饮、住宿和居民服务等商贸服务行业管理;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社区商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编制第三方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负责编报商贸服务业重大项目并监督实施;负责国家财政性资金用于流通领域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督;指导全市商务行业商会、协会等社团组织;负责推动全县电子商务的应用与发展。

编制起草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统计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提出促进商务发展的财税、金融等政策建议;拟订商贸服务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分析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负责有关审核工作;贯彻落实维护流通秩序的政策、法规;参与制定内贸企业发展外向性经济的计划及措施;指导工业产品促销工作。编制相关计划并协助有关部门编制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消费品、民族特需商品及原材料的供需平衡计划及市场调整以及有关报表收集、汇总、上报工作;负责组织能源、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负责商业、物资、盐业行业的管理和行政执法(包括食盐、特卖、废旧物资回收等);负责旧机动车交易场所的初审和申报工作。

拟定全县流通领域市场体系和流通秩序和政策、规定及市场发展规划,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编制重要商品的供需总量平衡、年度计划及重点商品的供需计划;组织重要农产品计划的实施;审核和转报重点流通、仓储设施建设项目;贯彻国家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拟定流通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优化商业布局和结构;指导流通企业改革;负责国家财政性资金用于流通领域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督。

(六)信息化管理股(挂县无线电办公室牌子)

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整合全县信息资源,推进我县国民经济与社会服务信息化;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统一规划并协调管理重大项目、工程通信设施;负责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对全县重大信息化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行政监督管理;推进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重大安全事件;协调信息安全测评、数字认证、等级保护等工作;组织制订通信管线规划并实施管理;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重大事项;贯彻国家科技信息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拟制贯彻国防要求的信息基本建设规划和计划,承担全县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负责指导、建立全县信息化安全保障体系;组织、协调、指导开展信息化宣传普及教育;负责信息化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通讯业行业管理;组织协调通讯业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全县无线电管理发展规划和无线电频谱规划;依法查处无线电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组织重要时期、重点区域、重大活动的无线电安全保障,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市场;负责协调处理军地及地区间无线电行政执法和无线电频率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收缴无线电频率资源占用费;负责指配无线电频率和台站呼号;审核无线电台(站)建设规划,负责审核电台执照和年检工作;负责无线电台(站)的日常管理;承担县无线电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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