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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各镇“一把手”收到一封警示提醒信

发布时间: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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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通讯员 胡洪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于落实。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汶川县委书记张通荣在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上说,《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出台,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好集体责任“不松手”、各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不甩手”、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要履行好分管责任“不缩手”的责任体系,把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工作抓紧抓实抓深入,逐级形成良好局面。

汶川县《致镇党委书记、镇长的一封信》

“王跃同志,你作为绵虒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落实管党治党‘领头雁’的政治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杨东升同志,乡镇区划调整改革以后,克枯乡和龙溪乡合并为灞州镇,你作为灞州镇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对群众反映的原克枯乡在环境交通和治安治理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并反馈整改情况。”……

日前,汶川县纪委监委针对全县7个镇推进责任落实的不同情况,向各镇党委书记、镇长分别发出了《致各镇党委书记、镇长的一封信》。这是该县打“温情牌”,念“紧箍咒”,进一步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的一个缩影。

各镇“一把手”收到一封警示提醒信

去年来,汶川县坚持年初向县委班子成员发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制定《县委领导班子成员及人大、政府、政协、法检两院党组书记定期向县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安排表》。年中,向县委班子成员寄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提醒卡》。各班子成员定期不定期听取各分管联系镇、部门重要工作及履责情况报告;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书记例会制度,每月县委常委会上,县委书记专题听取各班子成员重要工作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等一系列举措。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先后29次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会议等方式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分层分类差异化制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350份,发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醒卡》94份。始终坚持以问责追责唤醒责任意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示提醒,约谈党组织、纪检机构负责人28人次,组织处理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责任人11人,领导干部追责问责21件24人,真正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敢于较真、敢于亮剑,以问责之手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一封信,不仅是对我们的关心关爱,更是对我们的警示提醒。通过学习这封信,让我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措施,今后,我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并督促各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切实提高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汶川县水磨镇党委书记刘志宏说。

汶川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徐红军说:“我们必须将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以及各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等形成一个责任闭环,才能对积极推进建设天府汶川生态康养慢生活度假区、全面建成‘三好两富’小康汶川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起到良好的助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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