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府办函〔2020〕42号
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汶川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和监督实施的决策部署,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体现国土空间规划战略性、科学性、协调性,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高质量发展,县政府决定成立汶川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不再保留汶川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旺 娜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主任:汪国林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候治强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洪 刚 县政府办主任
陈代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殷 莉 县发改局局长
王福利 县经信局局长
长 生 县公安局副局长
喻定春 县民政局局长
刘现高 县财政局局长
袁世宁 阿坝汶川生态环境局局长
周光辉 县住建局局长
青晓平 县交通局局长
毛 旭 县水务局局长
岳洪春 县科技农牧局局长
王 君 县文体旅游局局长
蔡代敏 县应急局局长
席传江 县林草局局长
孙运波 县防震减灾局局长
汪永峰 县国土空间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陈代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汪永峰同志兼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的政策法规、决定指示,集体研究、协调解决全县国土空间规划重大事项、重大问题。
(二)审议全县国土空间规划政策、标准、制度,审议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
(三)审议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
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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