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省、州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工作要求,我县取消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实施变相审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审批;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其余行政权力事项应严格按国家、省、州的安排做好相应调整。
汶川县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2日 附件1
附件2 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目录 共计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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