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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汶川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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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第十五届汶川县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10号提案

案由:关于成立汶川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提案

提案人

现在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游 涛

汶川县教育局

18990415533

余 瑛

汶川县教育局

13990430106





2018年7月26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四川省教育督导条例》,2020年11月2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达了《四川省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要求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1月11阿坝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会议精神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县切实加快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力度,促进教育督导机构相对独立地工作,强化教育督导的工作权威和影响力,提高教育督导工作的实力和实效。按《实施意见》要求,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设立教育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还没有成立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要尽快按程序启动该项工作,力争在2021年上半年各级政府均完成教育督导委员会设置,确保2022年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介于此种情况,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为落实《实施意见》,成立汶川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根据《实施意见》第二条(三)之规定,健全教育督导机构设置:

1.成立汶川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担任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教育局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县政府教育总督学担任专职副主任,县发改、编办、人社、教育、财政、公安、卫生、住建、国土、审计、监察等部门副职领导担任委员。

2.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

3.根据我县教育规模督导室需设立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督导组、中学与中职教育督导组、教育质量监测组、督学督政研究组(四组一室),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编制,以确保教育督政、督学、监测评估工作有效开展,确保负责教育督导的机构独立行使职能。

                                                

政协第十五届汶川县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10号提案

办理答复

游涛、余瑛委员:

您们在政协第十五届汶川县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0号《关于成立汶川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提案》,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审定,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加快我县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教育督导机构相对独立开展工作,强化教育督导的工作权威和影响力,提高教育督导工作的实力和实效。按《四川省教育督导条例》《四川省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2020年全省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会议精神,我县随即召开了落实全省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精神工作会议,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安排了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教育局、教育成员单位认真落实。

一是起草并通过《汶川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送审稿)》。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厅字〔2020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71号)及省州相关精神和县领导的指示,教育局结合我县实际草拟了《汶川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送审稿)》。423日,教育局第5次局党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汶川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送审稿)。意见中明确了“成立汶川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编制及改革相关工作制度”等工作内容。

二是征集成员单位的工作意见。430日,教育局向教育成员单位发出征求《汶川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送审稿)》意见及建议的函,征求教育成员单位意见,结合各单位反馈意见,修改完善了送审稿。

三是通过了县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司法局就《汶川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审查依据”“审查事项”“决策内容”等给出了审查意见:“《汶川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制定主体适格,依据明确,属于县人民政府决策范围,程序合法,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定不相抵触。”

目前《汶川县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及相关所需附件已经报送县政府审定。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真诚感谢您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提出建议和意见。

请将《政协汶川县委员会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填写后,反馈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和县委县政府督查督办室。

办理答复单位:汶川县教育局,联系人:陈俊良,联系电话:18990437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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