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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汶川公交车运营数量并加强管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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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第十五届第二次会议第10号建议      

 

案由:关于增加汶川公交车运营数量并加强管理的建议

提案人

现在通讯地址

电话号码

张凌云

汶川县妇联

6222237

 

 

 

在我县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新型城镇化、农村现代化,全力打造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的关键时刻,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不容忽视问题——城市交通,城市公共交通是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出行的社会公益性事业,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与城市运行和经济发展密不可分,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同时,城市公交也是反映和展示一个城市文明的程度的窗口之一,同时也是缓解打车贵、堵车多、停车难诸多问题的重要渠道。近年来,汶川县公共交通事业发展迅速,在推进城市建设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城市,特别是乡村公共交通营运管理存在的问题越来越凸显出,主要有:一是公交车辆运营的数量越来越少,特别是乡镇到乡镇、乡镇到村的公交车辆减少,甚至停运;公交车运行不规范,有时出现因乘客少取消路线车,导致长时间不来一辆车,特别是银杏乡、龙溪乡等常常有等不到车的现象,上学期间特别是周五放学、星期天下午学生返校时,部分家长和学生被迫选择“黑面包”等非正规车辆,出行安全无法保障;二是管理不规范,监督机制缺失,奖惩不到位;三是公交车站本是妥善解决旅游景点公交缓解打车贵、堵车多、停车难诸多问题的重要渠道之一,可实际上汶川的旅游景点的公交车班次较少,途经线路、站点标识不明确,坐错车、坐过站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建议:                    

1、县政府要在城市公交建设上,逐步加大资金投入,交通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和管理,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人性化。     

2、加强公交车运营管理。要严格按照确定的公交车路线和时间运营,切实为群众出行乘车提供便利。                                            

3、按照时间节点增设旅游景点、各乡镇学校公交车辆的运营数量,切实为游客、学生出行提供方便。            

      

关于县政协第十五届第二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办理答复

 

张凌云委员:

     您在政协第十五届汶川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0《关于增加汶川公交车运营数量并加强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经县人民政府审定,现答复如下:

2016年,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的公交车回购方案,县政府回购了45辆公交车,剩余25辆公交车分别运行县城至绵虒、县城至七盘沟(雁门)、县城至映秀、县城至水磨、映秀城区,同时,我县已在各乡镇设立50余处出租车“电召”联系点,方便群众出行。2017年,县政府已审定通过《汶川县深化城乡公交客运改制方案》,将在我县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和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目前已完成改革风险评估工作,正开展运营公司招标准备工作,待公交车经营机制改革完成后可达到各乡镇公交全覆盖,公交车实行公司化经营,主管部门将制定考核管理办法,监管公司管理工作,有力保障公交车运营规范有序。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恳请批评指正。真诚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提出建议和意见。

请将《政协汶川县委员会提案办理反馈意见表》填写后,反馈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和县委县政府督查督办室。

办理答复单位:汶川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王珂,联系电话:622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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