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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规范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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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州、县防控疫情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汶川县不断强化全县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规范管理工作,全力遏制疫情蔓延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严格落实食堂主体责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加强食堂从业人员、就餐人员健康登记管理、排查;加强防控宣传教育,严禁任何人携带宠物、活禽等进入食堂,严禁现场圈养、宰杀活禽。

严格执行食堂分餐制就餐。各机关企事业食堂必须实行分餐制,分批、分时就餐,避免集体性就餐遏制疫情传播隐患。

严格实施环境消杀工作。由各食堂主管单位或辖区卫生机构对供餐场所进行全面消毒;严格落实个人卫生、更衣洗手、加工操作等要求;餐厨废弃物处置规范,做到了日产日清。

严格执行食堂登记管控。严格执行各食堂登记备案管理,按照“管行业就是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切实履行行业主管责任,督促行业管辖领域内食堂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切实保证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目前,全县共登记备案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不含学校食堂)89个,其中供餐食堂6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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