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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养殖区域及污染防治规划》解读

发布时间:201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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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养殖区域及污染防治规划》解读

 

一、《规划》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2013108日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提出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规定;按照中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我县结合实际,制发了《汶川县畜禽养殖区域及污染防治规划》,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科学规划畜禽养殖区域和适应畜禽养殖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规划》包括哪些内容

该《规划》共分九章,主要内容包括汶川县畜禽养殖现状分析、汶川县畜禽养殖发展相关要素分析、汶川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汶川县畜禽养殖产业区划、汶川县环境影响分析、汶川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保障措施等。并按照有关规定,科学划分禁养区、限养区、宜养区。同时,对畜禽养殖场选址、畜禽养殖场及粪污设施建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及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过细要求。

三、《规划》应重点掌握的内容有哪些

(一)如何确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宜养区?

在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划定区域的一定范围内,划分禁养区和限养区,禁养区和限养区重叠部分,视为禁养区。除上述禁养区和限养区外草地、林地、耕地、园地均为宜养区。

(二)在宜养区内发展畜禽养殖有哪些要求?

1.在畜禽宜养区域内发展畜禽养殖,要符合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环保有关规定要求。在符合当地环境承载量的前提下,按照适度规模、种植业与养殖业结合的原则,发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生态养殖小区,优先发展生态型和资源综合利用型的畜禽养殖场。

2.在畜禽养殖宜养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应当取得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同意,经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审批、备案,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做到环保设施与其他主体设施“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实施清洁养殖,雨污分流、粪尿干湿分离和落实畜禽养殖场废渣、臭气、废水、畜禽尸体安全处置等措施。现有的畜禽养殖场(户)要按照“规模养殖、综合治理”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

3.在宜养区内,推广生态养殖,推进规模化、集约化养殖,并要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有哪些要求?

1.畜禽粪便的贮存。一是应设置专门的贮存设施,其恶臭及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是贮存设施的位置必须远离各类功能地表水体(距离不得小于400m),并应设在养殖场生产及生活管理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同时,贮存设施应采取有效的防渗处理工艺;三是对于种养结合的养殖场,畜禽粪便,贮存设施的总容积不得低于当地农林作物生产用肥的最大间隔时间内本养殖场所产生粪便的总量。

2.固体粪肥的处理利用。一是土地利用。畜禽粪便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并且须符合《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后,才能进行土地利用。二是对没有充足土地消纳利用粪肥的大中型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应建立集中处理畜禽粪便的有机肥厂或处理()机制。

3.污水的处理。一是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应坚持种养结合的原则,经无害化处理后尽量充分还田,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二是畜禽污水经治理后向环境中排放,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有地方排放标准的应执行地方排放标准。污水作为灌溉用水排入农田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净化处理(包括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物学的),并须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的要求。在畜禽养殖场与还田利用的农田之间应建立有效的污水输送网络,通过车载或管道形式将处理()后的污水输送至农田,要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污水输送沿途的弃、撒和跑、冒、滴、漏。畜禽养殖场污水排入农田前必须进行预处理(采用格栅、厌氧、沉淀等工艺、流程),并应配套设置田间储存池,以解决农田在非施肥期间的污水出路问题,田间储存池的总容积不得低于当地农林作物生产用肥的最大间隔时间内畜禽养殖场排放污水的总量;三是对没有充足土地消纳污水的畜禽养殖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用综合利用措施:经过生物发酵后,可浓缩制成商品液体有机肥料;进行沼气发酵,对沼渣、沼液应尽可能实现综合利用,同时要避免产生新的污染,沼渣及时清运至粪便贮存场所;沼液尽可能进行还田利用,不能还田利用并需外排的要进行进一步净化处理,达到排放标准。沼气发酵产物应符合《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795987)四是制取其它生物能源或进行其它类型的资源回收综合利用,要避免二次污染,并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五是污水的净化处理应根据养殖种养、养殖规模、清粪方式和当地的自然地理条件,选择合理、适用的污水净化处理工艺和技术路线,尽可能采用自然生物处理的方法,达到回用标准或排放标准;六是污水的消毒处理提倡采用非氯化的消毒措施,要注意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物。

四、《规划》对政策执行提出了哪些特殊要求?

《规划》明确了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责任、县农牧主管部门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责任及其他县级有关部门责任,各乡镇需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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