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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中期调整)

发布时间: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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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中期调整)

第一章

(一)方案编制依据。

为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农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农村发展和新村建设,逐步建立起保障我县脱贫攻坚的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4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指导方案》(川财农〔201933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1935号)等文件要求,我县严格对照整合范围,清理2019年度已到位资金,整合规划财政涉农资金,统筹用于脱贫攻坚。

(二)方案编制因由。

1.落实政策要求。为确保到2020年,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贫困县“摘帽”,贫困村“退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全面同步小康,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中共汶川县委、汶川县人民政府联合出台《汶川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方案》的编制,是落实上级政策要求,确保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的重要保障。

2.脱贫攻坚需求。围绕贫困县“摘帽”、贫困村“退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标准,着力解决制约贫困县、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的瓶颈问题。通过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改善、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和生态环境等六大类脱贫项目,解决项目建设中资金短缺问题,确保整体脱贫目标和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实现真脱贫。

(三)方案编制原则。

1.坚持资源整合。将中央层面19项、省级层面24项财政涉农资金和州县财政资金进行统筹整合,用于脱贫攻坚。

2.坚持突出重点。坚决把脱贫攻坚放在重中之重,优先保障脱贫攻坚支出,兼顾农业农村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3.坚持精准发力。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贫困村,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贫困村可持续发展水平。

第二章目标任务

   (一)年度脱贫目标。截至2018年底,我县共有贫困村37个(已脱贫37个)、贫困户13024095人,已脱贫12994085人(动态调整后),按照“三年集中攻坚、二年巩固提升”的总体要求,2019年我县将完成310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任务。

(二)项目建设目标。通过整合涉农资金,按照贫困村“退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标准,坚持缺啥补啥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今年脱贫攻坚项目,通过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村容村貌改造等,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让全县群众过上幸福安康的好日子。

(三)资金整合目标。通过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解决部门化、碎片化缺陷,突破报账审批程序限制,简化报账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实现“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确保2019年度全县完成310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

第三章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协调,实行一套机制运行。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建设资金必须加强领导,强化协调和管理,确保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建设资金整合工作的顺利进行。应本着“政府引导、集中使用、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提高效益”的原则,制定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建设资金实施计划,确定项目资金投入地点。县财政局负责核拨资金、会计核算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等。

(二)加强统筹,强化服务,实行一个口子整合。围绕服务“三农”工作,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建设资金应服务项目、服务基层,全面提高整合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实行项目整合。强化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建设资金的项目管理,统一安排实施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统一检查验收。项目竣工后,组织项目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除不能报帐拨款的工程外,还需由责任部门责令施工单位或项目单位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二是实行资金整合。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变、统筹安排、集中使用”的原则,实现资金捆绑使用,切实解决多头管理、多层次拨付等现象。

第四章项目建设

按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的相关政策,结合本地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因地制宜确定具体扶贫项目。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发展和其他三大类项目,共计113个。

(一)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农村交通、水利等三类项目,共计84个。其中,交通项目42个、水利项目1个、饮水工程项目42

1、农村交通(通村路)

1)实施地点:三江镇席草村、邓家村、街村、映秀镇黄家村等

2)建设内容和规模:三江镇街席路全长4.8公里,其中土石方开挖10295m³,浆砌片石边沟2193m³,浆砌片石挡土墙6400m³;路面工程:20cmC30水泥混泥土5280m³,15cm5%水泥稳定层3960m³,硬化土路肩C20620m³,既有路基础修复585m³,交安设施4.8公里。修复黄石路关门沟段路基悬空长20米宽1.5米高4.5米,合计135立方;阮家大沟:路基悬空长40米宽2.5米高10米,合计1000立方。路面修复200平方米。(阮家大沟治理:长120米,宽2米,高4米,两边挡墙1920方,沟底宽8米厚0.5米,长120480.桥一座宽6米长8米高6米。石鸭子悬空长10米宽2.5米高7米堡坎,路面20平方米)等。

3)建设标准:根据国家和行业建设项目的技术标准和单位投资标准,结合汶川县高半山实际情况,县交通运输局制定相关补助标准。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2019年开工建设,2019年全面完工。

5)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将极大解决三江镇席草村、映秀镇黄家村等16个村(1个贫困村)的交通瓶颈,带动旅游发展,让老百姓的特色农产品及时流向市场、产生效益。

2.农村交通(村内道路)

1)实施地点:在龙潭村、足湾村等25个村实施村内道路项目。

2)建设内容和规模:克枯乡下庄村两股齐组及高山组道路拓宽1.5米并硬化,全长9公里;新建龙溪乡俄布村连组道路长3公里,硬化沙排村产业道路长5.7公里,宽3米,厚0.2米;新建产业环线道路2.3公里并硬化,均宽3-3.5米,厚0.18米。(1)对转经楼村(贫困村)沟口至小学1.9公里产业道路加宽部分路面采用C30水泥混凝土进行硬化、新建部分堡坎,新硬化宽度2.5米,初步估算84万。(2)采用C30水泥混凝土硬化卧龙关村产业道路约1.4千米,宽度4米,初步估算76万。(3)拟将川北营明家大地现有280米道路扩宽至约3.5米;新增200米道路,路面采用碎石铺垫,修建挡墙和480米排水沟等附属设施,初步估算14万。(4)幸福村一组(九米桥)至二组(玉皇庙附近):道路场地平整,渣土转运约3000m³;道路硬化约900m(均宽5m)等项目。

3)建设标准:根据国家和行业建设项目的技术标准和单位投资标准,结合汶川县高半山实际情况,县科技农牧局、卧龙特区合理制定相关补助标准。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11月底前全面完成。

5)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将极大解决20个贫困村和大多数高半山村的交通瓶颈,让老百姓的特色农产品及时流向市场、产生效益。

3.微小水利

1)实施地点:在大门村等实施水利项目,在金波村、龙潭村等26个村实施饮水项目。

2)建设内容和规模: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县科技农牧局核定的实施方案执行。

3)建设标准:根据国家和行业建设项目的技术标准和单位投资标准,结合汶川县高半山实际情况,县科技农牧局科学合理制定相关补助标准。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11月底前全面完成。

5)项目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既照顾部分群众的饮水安全和饮水质量,同时解决高半山村的特色农产品果林灌溉,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增收。

(二)农业产业发展项目。主要包括:种殖业、乡村旅游业、其它等三类项目,共计11个。其中,种植业2个、乡村旅游业4个、其它5个。

1.种植业

1)实施地点:在黑土坡村等实施种植业项目。

2)建设内容及规模:智慧智慧大棚1个,长度:57.6M 宽度:24M肩高:5M脊高:5.8M总高:6.2M,总面积1382㎡;薄膜阳光大棚15个,长度:24-30M 宽度:8M 高度:2.6M 面积:200-240平方米(单体),合计面积3525.5㎡;智慧玻璃大棚内部分为育苗区、观赏区及中控室。薄膜阳光大棚分为采摘体验区、土壤土质改良区、观赏区、育苗区、精品蔬菜区、精品瓜果区;以及生态梯田种植区13704㎡。水果分选设备购置1套,休闲设施建设,三级市场(田间地头市场)建设4个,建设中蜂标准化示范场4个,物联网(农产品电子商务)建设等。

3)建设标准:根据国家和行业建设项目的技术标准和单位投资标准,结合汶川县高半山实际情况,县科技农牧局科学合理制定相关补助标准。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11月底前全面完成。

5)项目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不断壮大集体经济,让老百姓增收。

2.乡村旅游业

1)实施地点:漩口镇群益村、油碾村、卧龙特区等村实施旅游扶贫项目。

2)建设内容及规模:1、三五组岔口至陈家院子道路拓宽硬化长1.8公里,均宽1.5米,厚20厘米,C20混凝土浇筑;2、赵公庙至簸箕塘道路加宽并硬化,全长600米,宽4.5米,厚20厘米,C20混凝土浇筑;新建停车场一个(约500平方米);3、簸箕塘经燕子岩,瀑布沟至万担坪营地,新建产业步道4.8公里,宽1.8米;4、万担坪营地提升改造及配套设施设备等。

3)建设标准:根据国家和行业建设项目的技术标准和单位投资标准,结合汶川县高半山实际情况,县文旅局、卧龙特区合理制定相关补助标准。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11月底前全面完成。

5)项目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壮大集体经济,让老百姓增收。

3.其它

1)实施地点:汶川县、卧龙特区。

2)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全县新增贫困户310人实施到户项目;(1)转经楼村简家河坝:新建挡土墙50米,平整并进行硬化场地450㎡,采购安装长2m*0.8m*2.2m售货台20个,并配套给水。(2)皮条河(改扩建):利用面积约2000㎡的闲置空地,通过平整、铺碎石,设置岗亭,安装2个充电桩、监控和识别系统,打造一个标准的停车场;改造现有农贸市场,新建钢结构遮雨棚800㎡,修建长2m*0.8m*0.7m售货台32个,并配套水电。(3)沙湾:利用卧龙山庄闲置停车场(沿博物馆侧)的空地建设销售点,采购安装长2m*0.8m*2.2m售货台25个,并配套给水(4)拟在川北营旅游综合服务点配套安装长2m*0.8m*2.2m售货台30个,安装2个充电桩,并配套水电。(5)邓生:计划利用现有的邓生南服务站,计划安装遮雨棚架,设摊位等,使其具备农特产品销售区的功能,计划修建摊位54个,安装遮雨棚架860平方米,安装2个充电桩,并配套水电。(6)耿达镇新建和部分改扩建面积共约2000㎡农特产品集中销售点,主要内容包括:土方挖运 、钢棚、地面硬化、售卖台等,其中耿达村耿达小学对面占地面积约1500㎡(含面积约40㎡公厕);龙潭村委会旁占地面积约500㎡;周达村竹石达组新建选果棚一处,15万元;克枯乡大寺村新建225㎡特色农产品销售三级市场,28万元;七盘沟村建设一个农特产品销售点,配套建设停车场、厕所等附属设施等

3)建设标准:根据国家和行业建设项目的技术标准和单位投资标准,结合汶川县高半山实际情况,县扶贫开发局、县科技农牧局、卧龙特区等单位科学合理制定相关补助标准。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4月启动实施,11月底前全面完成。

5)项目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壮大集体经济,让老百姓增收。

(三)其他项目。主要包括:农村危房改造、村内公共公益服务设施建设等两类项目,共计18个。其中村内公共公益服务设施建设项目18

1.村内公共公益服务设施建设

1)实施地点:在啣凤岩村、黄家村等18个村实施村内公益设施建设。

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黄家村一组至映秀七一中学沿国道的步行道552米,其中铺设混凝土路面长484米,宽1.2米;搭建沟渠水泥盖板68米,并配套环境美化和道路喷漆等。

3)建设标准。根据国家和行业建设项目的技术标准和单位投资标准,结合汶川县高半山实际情况,县环综局、县民宗局、县科技农牧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责任部门科学合理制定相关补助标准

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11月底前全面完成。

5)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改善村容村貌,解决民生问题。

第五章整合资金

(一)扶贫项目计划总投资情况。

2019年,我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中的扶贫项目计划总投资15858.47万元,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3630.47万元。

1.基础设施类。计划投资11689.7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9914.7万元。农村交通(通村路、村内道路)8112.7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6710.7万元;水利(水利工程、饮水工程)3577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3204万元。

2.农业产业发展类。计划投资3430.77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977.77万元。包括种植业915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915万元;乡村旅游业1255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255万元;其它1260.77万元,整合涉农资金投入807.77万元

3.其他类。计划投资738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738万元。村内公共公益服务设施建设738万元,其中整合涉农资金投入738万元。

(二)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2019,我县计划整合涉农资金13630.47万元。其中,计划整合中央资金8790.05万元、省级资金3695万元、州级资金95.47万元、县级资金1049.95万元。

1.计划整合中央财政涉农资金8790.0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950.9万元,水利发展资金115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609万元,林业改革资金140.35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36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689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275.8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2000万元,旅游发展基金25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400万元。

2.计划整合省级财政涉农资金369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97万元,水利发展专项资金1072万元,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415万元,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专项资金500万元,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40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00万元,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136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项资金155万元,“三州”开发资金220万元。

3.计划整合市(州)涉农资金95.47万元。其中,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5.47万元。

4.县(市、区)统筹安排涉农资金1049.95万元。其中县级支农资金1049.95万元。

第六章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1.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定部门职责分工,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手机信息、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宣传手册、微信等途径,确保扶贫政策、资金安排等宣传到村、到组、到户。同时,注重引导,激发贫困群众干事创业热情。

  3.施激励约束。强化考核评价和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对试点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在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对试点工作成效不明显、违规使用资金的,取消试点资格;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管理。

1.实行资金报帐制管理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实施合同、项目实施计划和项目施工进度,提出用款计划并附报帐凭证,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财政部门审批,办理拨款业务。

2.行分期分批拨付制管理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涉农基础设施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预拨资金申请,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后拨付资金。对于初验或复验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停止报帐,经项目实施单位返工整改,再次验收合格后才能报帐,其整改费用财政不予支付。

3.实行审计跟踪制。每个项目竣工后,责任单位应严格按照《汶川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暂行管理办法》(汶府办发20177号)要求,进行项目结算审计。财政部门需会同审计部门和责任部门,对整个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凡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贪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应责令收回,并视其情节对直接责任人交由有关执法执纪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4.行绩效考评制运用定量考评和定性考评相结合的办法,按照项目完成数量、质量、项目实施的经济社会效益进行考核和评估,明确奖惩措施和办法。

5.实行项目公示制。凡是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建设资金和以奖代补资金,在项目所在地应将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建设方式、工程质量标准等内容进行公告、公示,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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