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开展药店及医疗机构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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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开展药店及医疗机构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及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近日,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力量,对辖区内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含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就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执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保障及价格行为等方面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 

   检查组一行就:一、药品(集采药品)、医疗器械进货渠道、供应商资质及票据留存、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效期管理,其中:冷链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包括疫苗、检测试剂购进、运输、储存、使用各环节进货查验管理及执行温湿度监控记录、冷藏冷冻设备维护等情况;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包括集中带量医疗器械、植入类高风险医疗器械、大型医疗设备购进、定期维护、规范使用的指导,是否存在非法渠道购进及使用过期、失效医疗器械;三、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是否取得许可,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违规促销行为;四、麻醉精神药品、特殊药品管理,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执行“五专”管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止痛药品做好实名限量销售登记,防止出现流弊现象等药械管理工作全方位、全链条进行督导。

本次共检查药店及医疗机构17家、梳理问题9个,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移交涉嫌违法使用医疗器械的线索1条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下一步,汶川县市场监管局将对检查中出现问题的单位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或屡次违规的单位依法从严处理。同时,加大对药店和医疗机构的检查力度,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医疗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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