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汶市监罚字[2019]33号 |
张启英经营不合格产品案 | 汶川幸孕宝宝母婴用品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3221MA69AWA28X | 张启英 | 经营不合格产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第三十九条,依据本法第五十条进行查处,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一、处货值金额1.75倍的罚款2978.5元(大写:贰仟玖佰柒拾捌元伍角整)。 二、没收违法所得592元(大写:伍佰玖拾贰元整) 三、没收针织毛衣1件、巴黎毛衣3件。 以上罚没款合计3570.5元(大写:叁仟伍佰柒拾元伍角整) |
主动履行 | 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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