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九项整改任务)

发布时间: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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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九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九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阿坝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 (2023 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12月21日至12月 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汶川县水务局提出。联系电话:0837-6222460;邮寄地址:汶川县威州镇树人大楼C栋4楼。

附件: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九项整改任务

                            汶川县人民政府

20231221

附件一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2019年四川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显示,阿坝州水土流失面积达到3060万亩,湿地生态功能降低、水源涵养功能持续减弱。

州级牵头部门

州水务局

属地管理责任单位

各县(市)

整改目标

治理水土流失,减少水土流失面积,增加水土保持率,增强湿地生态功能,水源涵养能力。

整改措施

认真组织开展年度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实施年度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其中:2021年实施水利发展资金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4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8.58平方公里;2022年实施水利发展资金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3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7.15平方公里;2023年实施水利发展资金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3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5.49平方公里)。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根据国家及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数据显示,阿坝州2022年水土流失面积减少至1493.26万亩(不含冻融侵蚀),全州水土流失面积逐年降低,水土保持率从2019年的87.91%增长至2022年的88.31%。下一步我州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持续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继续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严控人为新增水土流失,促进全州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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