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关于汶川县漩口镇古溪村罗帮义违规堆放垃圾的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18-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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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关于汶川县漩口镇古溪村罗帮义违规堆放垃圾的行政处罚公示

 

5月14日,国家生态环境部环保督察组检查时发现我县漩口镇古溪村存在2处邻近堆点,为建筑垃圾混合少量生活垃圾,堆存量约3吨。针对此问题,漩口镇人民政府立即督促工业园区管委会将垃圾清运规范处置,截至5月15日下午17:00,两处堆点的垃圾全部清运完成。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和第七十一条,我局对当事人罗帮义处以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汶川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8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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