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人事招考

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林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2
字体:
分享到:

汶府干发〔2019 5

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林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 镇人民政府, 县级各部门:

经汶川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 47 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林 峰同志为汶川县公安局漩口镇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家勇同志为汶川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富强同志为四川草坡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汶川县人民政府
2019
8 27 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