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钟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经汶川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 1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钟 成同志为汶川县森林公安局局长、督察长;
李 杰同志为汶川县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执章同志为汶川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 翎同志为汶川县银杏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虎坤同志为汶川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程晓莉同志为汶川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 瑶同志为汶川县史志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谷洪辉同志为汶川县人防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建康同志为汶川县国家级景区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 莎同志为汶川县国际级景区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寇 勇同志为汶川县三江景区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胡 佳同志为汶川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阳运飞同志为汶川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杨永莉同志为汶川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正全同志汶川县公安局副局长(主持日常工作)职务;
杨银红同志汶川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副局长职务;
李 杰同志汶川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汶川县人民政府
2017年 9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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