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0415-1
赵国平所有的坐落于汶川县威州镇月里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已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权利人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上述不动产权证书,现公告作废,公告时间1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无异议后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汶川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0837-633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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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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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汶集用(2012)第03306号 |
赵国平 |
宅基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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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雁门乡月里村一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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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汶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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