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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G0611线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用地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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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拟启动G0611线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用地土地征收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范围权属、用途

拟启动征收土地位于汶川县威州镇雁门村、万村、索桥村和双河村集体土地,面积23.9733公顷(详见附件1),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G0611线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项目建设。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次土地征收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局和所涉及负责组织实施,对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等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全面调查,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配合支持。对无理取闹、有意干扰阻碍征地拆迁工作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其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途径:拟征收土地所在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拟征收土地所在村组公开栏和汶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公告时间:2024827日至2024911

特此公告。


附件:1.G0611线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汶川县)用

征地情况明细表

2.G0611线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汶川县人民政府

                     2024827


附件1

             G0611线川主寺至汶川段高速公路(汶川县用地征地情况明细表

单位:公顷(0.0000

被征地单位名称

总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区(县)

乡(镇、街道)

村(社区)

组(社)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其他
农用地

汶川县

威州镇

雁门村

/

19.485

17.4233

0.2143

14.3304

0.9772

1.9014

1.7195

0.3422

万村

/

1.2303

1.2303

0.7781

0.3557

0.0965

索桥村

1.9787

1.7448

0.0736

1.5898

0.0708

0.0106

0.2339

双河村

/

1.2793

1.2793

0.6918

0.5875

集体土地小计

23.9733

21.6777

0.2879

17.3901

1.9912

2.0085

1.9534

0.3422

国有土地小计

合计

23.9733

21.6777

0.2879

17.3901

1.9912

2.0085

1.9534

0.3422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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