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汶川县国有林保护局2023年公开招聘企业工作人员简章》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等程序,拟聘用吴果一同志为汶川县国有林保护局企业办公室文秘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天(2023年2月13日至2月1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书面或电话的方式向汶川县国有林有林保护局纪检部门反映(电话:0837-6222566),书面材料邮寄地址:汶川县国有林保护局办公室,(汶川县东街一号一栋)邮编623000)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汶川县国有林保护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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