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关于申报2020年第一批工业发展资金的
补充通知
县域内各企业:
根据阿坝州财政局阿坝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工业发展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补充通知》(阿州财建〔2020〕68号)文件,下达我县工业产业扶贫资金100万元(2017年摘帽县),用于支持提升企业转型升级(技改扩能、技术研发、新产品创新),鼓励培育升规重点企业和民族工艺加工企业等。经企业自主申报,报请汶川县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同意,已于2020年12月18日将91.52万元拨付给相应的企业。
由于汶川仁杰玻璃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实施,该公司自愿放弃享受补助资金,还剩余8.48万元未分配。为确保项目资金用于所需企业提升转型升级等,现再一次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现将工作申报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范围
(一)用于加工企业新建设并未享受过补助的项目。
(二)支持提升企业转型升级(技改扩能、技术研发、新产品创新)。
(三)鼓励培育升规重点企业和民族工艺加工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 企业申请文件:资金申请的请示。
(二) 项目建设合同:项目建设中的施工合同或者采购合同。
(三) 备案证明:在发改或者经信出去的备案证明。
(四) 投资完成情况:依据统计局出具的入库证明及实际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五)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 开户银行及账号。
(七) 新增就业人数和贫困户就业人数花名册。
(八) 真实性承诺。
请各企业在五个工作日之内(2021年8月10日-14日),将申报资料交至汶川县经信局310室,若未在规定期限内上报申报资料,视为自行放弃申报该项补助资金。
汶川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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