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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2020年第一批工业发展资金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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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关于申报2020年第一批工业发展资金的

补充通知

县域内各企业:

根据阿坝州财政局阿坝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工业发展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补充通知》(阿州财建〔2020〕68号)文件,下达我县工业产业扶贫资金100万元(2017年摘帽县),用于支持提升企业转型升级(技改扩能、技术研发、新产品创新),鼓励培育升规重点企业和民族工艺加工企业等。经企业自主申报,报请汶川县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同意,已于2020年12月18日将91.52万元拨付相应的企业

由于汶川仁杰玻璃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实施,该公司自愿放弃享受补助资金,还剩余8.48万元未分配。为确保项目资金用于所需企业提升转型升级等,现再一次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现将工作申报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范围

(一)用于加工企业新建设并未享受过补助的项目。

(二)支持提升企业转型升级(技改扩能、技术研发、新产品创新)

(三)鼓励培育升规重点企业和民族工艺加工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   企业申请文件:资金申请的请示。

(二)   项目建设合同:项目建设中的施工合同或者采购合同。

(三)   备案证明:在发改或者经信出去备案证明。

(四)   投资完成情况:依据统计局出具的入库证明及实际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五)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   开户银行及账号。

(七)   新增就业人数和贫困户就业人数花名册。

(八)   真实性承诺。

请各企业在五个工作日(2021810日-14日),将申报资料交至汶川县经信局310室,若未在规定期限内上报申报资料,视为自行放弃申报该项补助资金。

汶川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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