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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转移(非公证继承)登记公告(周小菊)

发布时间:20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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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转移(非公证继承)登记公告

(周小菊)

                           编号:15-20210106

继承人:周小菊身份证号:5132211973******27

被继承人:唐玉兰身份证号:5132211949******29

被继承人:周家义身份证号:5132211945******12

不动产坐落:汶川县威州镇阳光大道122单元54

不动产证号:汶威国用(2010)第837-76号、房权证汶川字第00008982号,产权份额:共同共有(唐玉兰、周家义)

被继承人唐玉兰2016116死亡周家义2020128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生前无有效遗嘱的,应按法定程序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现经全部法定继承人同意,周小平放弃继承权,上述不动产继承权利由周小菊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现对该申请事项并予以公告。如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116日至2021127日)将书面异议材料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汶川县威州镇园林路17号,汶川县政务大厅

联系电话:0837-6222511,0837-6331287

汶川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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