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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李和琼、王志新)

发布时间: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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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李和琼、王志新

李和琼(51322119561113****)、王志新(51322119551025****所有的位于汶川县威州镇园林路622单元42号(房屋/土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权属证书号:汶威国用(2004)字第143-1-28号,00001428号)已遗失。现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和琼、王志新

                   20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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